2022年消防安全整治三年工作方案范文(通用7篇)
有较强方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当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上级参考,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2年消防安全整治三年工作方案范文(通用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整治三年工作方案1近年来,全市高层建筑发展迅速。这些建筑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和结构复杂、人员密集,发生火灾风险等级高,尤其是一些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办、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部消防局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相关要求,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20xx年底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xx月。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本次工作范围是xx市各县(区)高层建筑。其中高层住宅建筑指的是建筑高度大于xx米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高层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指的是建筑高度大于xx米的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商场、宾馆、公寓、医院、办公或者集购物、娱乐、餐饮、文化等消费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等)。
工作内容如下: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是否破损开裂、脱落,是否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存在供水不足、水压不足等问题。
2.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存在故障、损坏或瘫痪,是否建立了维护保养制度。
(三)安全疏散设施。
1.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
2.防火门是否存在损坏或构件缺失等问题;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标准。
(四)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检查门是否采用丙级防火门并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是否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是否存在堆放杂物、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五)电气燃气管理。
是否存在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或小区是否明确了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是否在高层建筑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责任人、楼长姓名及其职责公示牌。
3.单位或小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并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是否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
5.单位或小区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七)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
1.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是否被机动车辆或其他障碍物占用。消防车道上已有门的,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且能随时正常开启。
2.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
各级消防救援部门依据管辖权限,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照“工作范围及内容”的要求,对每栋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表x)。
(二)建立清单阶段(20xx年xx月x日—20xx年xx月xx日)
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限,进一步细化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表x)。
(三)监督抽查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消防救援部门要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双随机”高层建筑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在20xx年xx月底前抽查率达到x%,在抽查过程中,要联合物业管理单位和高层建筑使用单位,对自查自纠中未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补充完善。同时消防救援部门要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达法律文书督促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
(四)整改隐患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对前期发现的火灾隐患自行整改。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消防救援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20xx年底前,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措施,扎实推进综合治理。要加强调度指挥,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
(二)合力整体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安委办将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基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消防安全整治三年工作方案220xx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此处隐藏5325个字……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整治三年工作方案6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提高我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组长:张岩
副组长:王心光
成员:王富胜、刘艳霞、各班教师
三、整治范围
幼儿园的各个地方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重点
1、幼儿上课、午休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
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五、整治目标
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治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园安全。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园不发生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整治三年工作方案7为加强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
二、整治重点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5、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水管网条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扬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廓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旋,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定联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小微机构,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管理办法措施。对于因土地、建筑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存在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作社会福利机构使用,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