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合同

时间:2024-04-09 16:39:18
平面设计合同(合集15篇)

平面设计合同(合集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平面设计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平面设计合同1

__:以下简称甲方

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室内装饰工程地点:

面积合计:平方米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对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提出建议。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人民币元。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价的%计算(其中:设计费%,施工监督指导费%)。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20%;

2.交初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40%;

4.完成时付总设计费的1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一次付清。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及初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日完成(即应于月日交图)。

乙方有施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第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书合同系指委托,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见证经济律师:见证经济律师: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平面设计合同2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___________作品事项,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本合同委托作品的要求:

(1)设计作品的内容;

(2)设计作品的用途及使用范围;

(3)设计作品的交付时间;

(4)甲方对乙方主要设计工作人员的要求。

2、 ……此处隐藏18742个字……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xx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xx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_________套

□彩图______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套。

□时间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________。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3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4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5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6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8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_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2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3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4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5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5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6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设计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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