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懂法演讲稿
演讲稿的写法比较灵活,可以根据会议的内容、一件事事后的感想、需要等情况而有所区别。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能够利用到演讲稿的场合越来越多,你写演讲稿时总是没有新意?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知法懂法演讲稿,欢迎大家分享。
知法懂法演讲稿1xxx:
提起法律,大家都会觉得很神秘、很威严。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
也许许多同学都认为:我们还小呢,能范什么罪?即使做错了事,犯了罪,法律也不会制裁到我们的。有些现象我们在学校中也常听到,比如:一些同学从偷别人一支笔、一块橡皮、到偷钱等等。这是因为,这些人因为年龄小、缺乏社会知识、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所以,我向大家提一些建议:
一:不沉迷网络。
二: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三: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以免失手,以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
我们大家都知道,由于小毛病发展到大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所以我们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争做讲文明、懂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下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知法懂法演讲稿2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第27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服务”。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知法懂法演讲稿3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知法懂法演讲稿4大家好!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生疏,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
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 ……此处隐藏5833个字……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 我们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
2、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同学之间要友好相处,要互相帮助,不打架,不斗殴,不做伤害别人的事。
4、不以大欺小,不敲诈勒索。不能见到别人的财物就想据为己有,甚至强行索要。
5、遵守纪律,遵守班规,不顶撞师长,老师批评要虚心接受。
6、不随意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室。不去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场所。
7、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
8、讲文明,讲礼貌,不骂人,不打架。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9、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要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
10、晚上要早睡,早上要早起。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
11、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遇到不懂的问题要及时请教老师或家长。
13、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4、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墙壁涂抹刻画。拾到东西要及时交给老师或学校。
15、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追逐打闹。
16、公共场合遵守公共秩序,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知法懂法演讲稿14亲爱的同学们:
二十一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据统计,我国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约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然而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接班人,未成年违法犯罪和心理健康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犯罪数量居高不下,持续增长。全国刑事案件立案的65%为青少年所为。“人之初,性本善”的青少年,被人生最初的暗淡所迷惑。有些同学,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不加注意,不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管束,不断积累恶习,积小恶而成大恶,很容易就走上青少年犯罪的道路,乃至悔恨终身。
我们对校园法制教育的理解,既不能单单是法律条文的宣讲,也不能单单是法律知识的灌输,更应该是知法守法意识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增强,更是中学生遵纪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我们要明白哪些事我们不能做、不该做,哪些事我们做了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从而指导我们做好我们应该做的,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打造和谐、上进、团结、拼搏的校园风貌。遵纪守法创建平安文明校园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告别不文明行为,理应从我们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人人争做文明守法的中学生。为此,我们向全校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明法制,知荣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自觉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制权威。
二、遵纪守法,不打架斗殴,不偷窃,不赌博,不参加迷信邪教活动,不涉毒、涉黄等。共同维护社会、校园的安定和良好秩序,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要讲社会公德,讲文明礼仪,在家要孝敬父母长辈,多为父母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多向父母献上一份亲情爱意,学会感恩父母。
四、自觉使用文明语言,分清善恶美丑,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对生活中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倡导礼仪新风。
五、规范仪容仪表、自觉着装校服,加强自我管理,提高校园公德意识,告别各种不文明行为。教学楼内不乱跑,不拥挤,上下楼梯轻声靠右行,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物,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节约用水用电。
六、远离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未成年人禁止出入的娱乐场所。在校园拒绝使用手机,不看不健康的书报音像资料。
七、刻苦学习,珍惜时光,树立“勤学赶帮超”的意识,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课堂纪律。
八、正确处理同学间的矛盾,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遵纪守法、告别不文明行为”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一时的激情,必须是来自内心持久的准则,必须是日常生活中长期坚持的行为,必须是面向未来庄严的誓词。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文明事,说文明话,争当遵纪守法的中学生。牢记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和班规,提高自身文明修养,维护集体荣誉,刻苦学习,积极进取,为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学生而奋斗。”
特此倡议!
知法懂法演讲稿15最近,一条新闻在全国各大媒体以及网络上都闹得沸沸扬扬。
著名歌星李双江15岁的儿子无证驾驶与他人产生冲突,进而演变成打伤人事件,最终的结果是李双江的儿子被判劳教一年。那天,电视中也在播这条新闻,爸爸妈妈趁机给我上了一堂“法律”课:法律是国家制定并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保护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知法、懂法并且守法,国家的治理才能井井有条。
从爸爸妈妈口中,我了解到,我国现阶段青少年违法犯罪不容乐观,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也只有14、15岁,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甚至有的人为了上网费用或吸毒而残害亲人,那都是他们法律观念淡薄的结果,法律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会作出公正的判决。小时候认为“法律”等同于“公安局”,因为不听话总是被大人“恐吓”道:“再不听话就叫警察叔叔来!”近似于“法盲”的我开始知道自己原来对法律的理解是多么片面。
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没有法律,国家将乱作一团。
法律同样保护人的正当权益,人们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是小学生,生活在法治社会,有许多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地学习、成长,比如《九年制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就好比校规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同学们安宁的学习环境,同样,国法保障国家的安定与和谐。
我们年纪虽小,也应该学习法律知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